線下收單中,支付機構和外包代理商一直被業內稱為“利益共生體”。一方面,外包商賣力為支付機構推銷產品,為后者業務發展“獻力獻策”;但另一方面,也有外包商為追求利潤劍走偏鋒,讓不少支付機構“連吃罰單”。近日,讀者李一(化名)向北京商報記者提到,有外包商頻繁向他推銷“套現升級”的POS機產品。在多位分析人士看來,收單外包市場違規不止,與支付機構疏于管控有關,有個別支付機構縱容甚至出現合謀情形,引發的一系列行業亂象,值得關注。
POS機套現升級
代理商賣力推廣
“您這邊有刷POS機的需求嗎?可以給您免費辦理體驗”“這是一款升級POS機,除了信用卡刷卡外,還支持多個借貸平臺套現”……近日,李一接到一名POS機代理推銷人員的電話,對方賣力推廣該產品,并通過“免費辦理”“低費率”“無需門檻”等口號吸引用戶辦理。
據該推銷人員介紹,目前,該款POS機可解決用戶資金周轉問題,機器沒有押金、沒有凍結款,只需要承擔套現手續費即可。其中,掃碼套現費率為0.38%,刷卡則為0.55%,例如刷1萬元手續費為55元。“整個操作過程和信用卡透支是一樣的,可以直接提現到儲蓄卡。”該人員補充道。
前述推銷人員所介紹的POS機,是持牌支付機構國通星驛旗下產品,北京商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目前有多家代理商在推廣這類“套現升級”的POS機,主打資金周轉,可支持多個借貸產品套現或掃碼支取,而背后對接的支付機構,除了國通星驛外,還包括海科融通等支付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信用卡套現涉嫌違法行為,使用POS機套現犯罪亦量刑明確。為了躲避資金監測,代理商推銷人員還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了一系列“商戶申請”流程及“養卡小技巧”,其中包括“每次刷卡不能超過總額度的30%,不能老是刷整數,刷卡尾號不能老是0、6、8、9”,以及“每次刷卡間隔4小時以上”等。
針對代理商違規推銷行為,支付機構是否知情?代理商展業是否有專業培訓、風險告知?展業違規后又有何整改措施?對此,北京商報記者向國通星驛、海科融通等機構進行采訪,但截至發稿,后者未給出回應。
支付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在商戶身份識別、移動POS機布放方面,很多線下收單機構都存在一定問題,主要是線下收單商戶相對比較復雜且數據巨大,整體風控實施難度較大等痛點所致。
“不過,根源還是現在支付利潤太低,商戶相對來說又比較少,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也導致這種通道費、支付服務費用很低,代理商在利潤薄的情況下,從而去拓展灰色業務。”王蓬博表示。
支付管控“缺位”
外包市場魚龍混雜
根據國通星驛官網介紹,申請成為國通星驛收單代理商,需要合作商準備資質材料,包括營業執照等,聯系專員洽談后,進一步簽署加盟合作協議,并開展專業培訓輔導。
“你可以通過掛靠我們的方式,作為二級代理推銷POS機。”2月9日,與國通星驛合作的一級代理商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要申請POS機,只需要加他微信提供身份證材料、交納POS機押金即可,后續公司將會通過郵寄的方式將POS機給至二級代理商,三個月內每臺POS機刷夠10000元就可退還押金。
談到二級代理是否需要對商戶進行審核、是否需要簽署合同、是否需要營業執照等資料時,對方均稱不需要;在北京商報記者問及用戶進行POS機套現是否涉及違法行為時,對方也連連否認,并稱一切都是合規業務。
而這類情況在支付行業來看并不新鮮。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POS機套現違規行為屢現,代理商違規展業不止,支付機構在其中亦有責任。正如金融科技專家蘇筱芮指出,支付機構代理商違規展業亂象不止,一是因為代理商作為合作外包公司,并非持牌機構,相應約束手段主要為自律性約束,因此目前市場仍處于魚龍混雜的狀態;第二則是支付機構管控不嚴,甚至不乏縱容甚至合謀情形。
代理外包商“失控”后,已有多家支付機構“連栽跟頭”。據近期央行福建中心支行披露,國通星驛因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12項違規行為,被給予警告并處以6971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合計被處以45萬元罰款,共計被罰沒7016萬元。
此外,一周之內被曝多張罰單的現代支付也是其中一例。 從最新公布的罰單來看,現代支付違規事由主要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現代支付近兩年陷入了與外包商的法律糾紛,其中就提到了代理商名下商戶違規將POS機移至澳門交易使用從而被銀聯罰款40萬元的案例。此外,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間,央行曾點名現代支付在外包業務時出現了多個問題,其中包括收單業務層層轉包、違規為其他機構開放交易接口等。 針對現代支付收單外包情況,北京商報記者向該公司進行采訪,但同樣未獲得回應。
事實上,在第三方支付行業,因外包商、收單違規等問題被罰的支付機構不少。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20年央行開出的罰單中,有43張涉及到收單違規問題,被罰金額高達1.77億元,其中罰單直指支付機構違規與外包機構開展合作問題。
針對收單外包市場亂象不止的原因,蘇筱芮認為,“一方面,支付機構在商戶、用戶的實名制認證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被不法分子以虛假身份蒙混過關;另一方面,支付機構在資金流向監測、事中預警等方面有所缺漏,被不法分子利用后從事不法資金的轉移”。
厘清雙方權責
支付外包仍待規范
代理商違規展業,監管罰單不止,“連栽跟頭”的中小支付機構們,后續怎么治好“外包殤”?
蘇筱芮認為,中小支付機構需積極遵守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等提出的合規要求,在合作機構方面提升甄選能力,對于存在“劣跡前科”的外包代理商保持一定的謹慎性,此外還要在展業前厘清雙方權責,從制度、協議等方面提出對合作方的規范要求。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稱,部分收單機構在特約商戶管理方面存在風險漏洞,后續,各收單機構應嚴格執行相關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相關自律制度,準確設置特約商戶交易信息,加強特約商戶巡檢,妥善處理相關投訴。
“支付機構面對的客戶眾多,特別是中小微商戶還有個人用戶,會涉及到包括信息流、資金流等多方面的信息。”王蓬博認為,支付機構與代理商實則是利益共同體,后續,支付機構在這一前提下,要理清哪些服務是可以交給服務商的業務,例如碼牌、POS機地推之類可以,但是包括信息流、資金流等核心業務,必須在自己的企業內流轉,同時,支付機構要有自己的系統,熟知商戶情況,自身技術要跟上數字化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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