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期限為1-2年

2021-09-22 14:14:37     來源:上游新聞    

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 加強技能人才培養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決定在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以及中小微等各類企業全面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

《意見》明確,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以至少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為主要培養對象,發揮企業培養主體作用,推行培養和評價“雙結合”,企業實訓基地和院校培訓基地“雙基地”,企業導師和院校導師“雙導師”培養模式。學徒培養目標以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級工、高級工及技師、高級技師為主。培養期限為1-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各類企業可采用舉辦培訓班、集訓班等形式,采取彈學制和學分制等管理手段,按照“一班一方案”開展學徒培訓。根據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要求,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培訓評價規范開展相應職業(工種)培訓。

《意見》同時指出,要完善經費補貼政策,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列支。補貼標準由各市(地)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學徒每人每年的補貼標準原則上5000元以上,并可結合經濟發展、培訓成本、物價指數等情況定期調整。要健全企業保障機制,學徒在學培訓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工資,且工資不得低于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承擔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享受導師帶徒津貼,津貼標準由企業確定,津貼由企業承擔。要建立獎勵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建立學徒獎學金、師帶徒津貼(授課費、課時費),制定職業技術技能等級認定優惠政策,暢通企業間流通渠道。

《意見》要求,相關部門要把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作為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的重要內容,認真組織實施。要建立與企業的聯系制度,加強考核評價,推動企業全面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廣泛動員企業、院校、培訓機構和職工積極參與學徒制培訓,擴大企業新型學徒制覆蓋面和提高學徒制培訓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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