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網信網9月29日消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央宣傳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防范算法濫用風險,維護網絡空間傳播秩序、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防止利用算法干擾社會輿論、打壓競爭對手、侵害網民權益等行為,防范算法濫用帶來意識形態、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等方面的風險隱患。
三年建立綜合治理格局
近年來,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在加速互聯網信息傳播、繁榮數字經濟、促進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算法不合理應用也影響了正常的傳播秩序、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給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社會公平公正和網民合法權益帶來挑戰。
對此,《意見》提出,利用三年左右時間,逐步建立治理機制健全、監管體系完善、算法生態規范的算法安全綜合治理格局。
在治理機制健全方面,《意見》指出,制定完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安全治理政策法規,算法安全治理的主體權責明確,治理結構高效運行,形成有法可依、多元協同、多方參與的治理機制。
監管體系上,《意見》強調創新性地構建形成算法安全風險監測、算法安全評估、科技倫理審查、算法備案管理和涉算法違法違規行為處置等多維一體的監管體系。
在算法生態規范方面,《意見》提出,算法要導向正確、正能量充沛,算法應用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算法發展安全可控、自主創新,有效防范算法濫用帶來的風險隱患。
倡導網民監督參與
《意見》明確,加強算法治理規范。健全算法安全治理政策法規,加快制定算法管理規定,明確算法管理主體、管理范圍、管理要求和法律責任等,完善算法安全治理措施,制定標準、指南等配套文件。
在優化算法治理結構上,《意見》表示要進一步明確政府、企業、行業組織和網民在算法安全治理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科學合理布局治理組織結構,規范運作、相互銜接,打造形成政府監管、企業履責、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算法安全多元共治局面。
對于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企業應建立算法安全責任制度和科技倫理審查制度,健全算法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加強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提升應對算法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企業應強化責任意識,對算法應用產生的結果負主體責任。
同時,算法治理也離不開網民監督參與。鼓勵廣大網民積極參與算法安全治理工作,切實加強政府、企業、行業組織和網民間的信息交流和有效溝通。政府積極受理網民舉報投訴,企業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并及時做好結果反饋。
算法治理要糾正“流量至上”
在意見印發之前,中宣部等五部門還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新時代文藝評論工作的指導意見》,特別強調要加強網絡算法研究和引導,開展網絡算法推薦綜合治理,不給錯誤內容提供傳播渠道。盡管文件主要針對文藝評論工作,但開展算法治理的意見很有啟示意義。
在信息爆炸的互聯網時代,雖然人們獲取信息的方式變得多元化,但很多人并沒有注意到,“流量至上”的算法推薦已經悄然潛入我們身邊,無論是使用哪個AppP來瀏覽信息,總能發現會有很多之前瀏覽過的相關領域信息被頻繁推送到眼前,仿佛App能夠讀懂我們的內心一般,這實際上就是算法推薦的結果。
算法推薦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相當于給我們提供了獲取信息的智能助手,能夠在信息過載的現狀中,讓我們更方便更精準地獲得所感興趣的內容;但另一方面,算法推薦還難以對信息的質量、真偽等進行有效辨別,會導致大量重復、低質、無效的信息被推薦過來,其中還有虛假有害信息摻雜其中,讓人避無可避,無形中給受眾筑起信息壁壘,進而不斷壓縮受眾獲取有效信息的渠道,導致信息載量的同化、窄化、極化,不利于信息的有效傳播,破壞正常的信息傳播秩序。
在算法治理中,要凝聚政府、企業、第三方機構、廣大用戶的合力,充分尊重社會規則和公眾需求,在規則層面、技術層面、內容層面推動算法走向科學,賦予公眾更多自主選擇權,讓算法應用更公平、更透明、更負責、更正義,使優質的信息內容能夠脫穎而出,而不是把各類信息攪成一個泥潭,使算法能夠真正為社會發展進步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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