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福建省福州市網絡餐飲服務行業快速發展,在便利群眾生活的同時,餐飲主體變動頻繁、公眾監督缺失、訂單易超負荷、平臺過度關注業績指標等問題日益突現。為重構有效監督、促進規范提升、提高治理水平,2021年12月31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福州市網絡餐飲分類監管機制建設實施意見》,決定對“無堂食”和“網紅”餐飲店等餐飲企業實行分級分類監管。
開展“無堂食”餐飲網店重點治理,推進規范管理。“無堂食”餐飲網店大多地處背街小巷,因公眾監督缺失,其后廚“臟亂差小”問題尤為突出。福州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針對面積50平方米以下的“無堂食”餐飲網店開展重點專項治理,并按以下要求分類規范推進:指導此類餐飲網店規劃合理的功能分區布局;對新申請、面積30平方米以下的餐飲店,根據要求嚴格審查,并申辦《小餐飲登記證》;建立健全“無堂食”餐飲網店臺賬,每月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隨機抽取,開展飛行檢查;將“無堂食”餐飲網店較為集中的街區納入網絡餐飲示范街區建設。
實行分級分類監管,促進“網紅”餐飲店規范提升。福州市市場監管局要求,一方面要推進網紅餐飲“線上示范街(店)”建設。將主要訂餐平臺每月銷量5000單以上或細分品類榜單前20名的餐飲網店定義為本文件所稱的“網紅”餐飲店,實施示范提A。網紅店環境標準、功能分區及日常管理等應符合《福州市網紅餐飲店示范提A指引(試行)》(以下簡稱《示范指引》)要求。另一方面要落實網紅店重點監管。“網紅”餐飲店具有動態特點,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通過系統監測或對接主要訂餐平臺數據,獲取每月銷量5000單以上或細分品類榜單前20名的“網紅”餐飲店名單,每月5日前下發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各地每月應按照不少于15%的比例開展“網紅”餐飲店飛行檢查,對上月新晉的網紅餐飲店100%開展專項檢查。對于不符合《示范指引》要求的網紅店,轄區市場監管局應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督促其限期改造提升,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對于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的“網紅”餐飲店,應加大監督檢查頻次,綜合公平競爭、廣告與價格行為規范等措施依法查處。有關責令整改通知書通過“e治理”系統同時抄告訂餐平臺。
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提升餐飲智能監管水平。福州各地市場監管局要以“無堂食”和網紅店為重點,運用多種舉措積極推進餐飲網店加裝“互聯網+明廚亮灶”,力爭大部分餐飲網店實現“互聯網+明廚亮灶”;“e治理互聯網+明廚亮灶”系統可通過后廚AI智能分析和輪巡,及時發現、捕捉餐飲后廚食安問題,基于食安信用指數分類推送問題線索,督促餐飲商戶主動整改、按時反饋,自覺維護其食安信用;對推送的食安問題整改不及時、不到位,或未按要求加裝“互聯網+明廚亮灶”接受AI智能監督的餐飲商戶,轄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針對性的現場檢查頻次,依法查處餐飲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各地市場監管局要引導主要寬帶運營商制定優惠套餐,為餐飲商戶接入“互聯網+明廚亮灶”提供便利服務和充分的市場選擇。
落實線上線下一致,提高網絡餐飲市場監管實效。福州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具備食品經營許可資質的商戶,應通報平臺立即停止為其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同時對餐飲商戶予以線下查處;對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的,經轄區市場監管局餐飲業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可通報訂餐平臺先行采取線上置休、下架等方式及時制止違法行為,線下督促餐飲商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過后,商戶仍未完成整改,應同步關停線下經營;如整改到位,商戶可申請恢復線上經營。
壓實訂餐平臺責任,主動參與食安社會共治。結合餐飲“e治理”紅黃牌信用數據,通過重點抽查、遠程核驗等方式,每季度對訂餐平臺(分支機構)落實食安主體責任開展實質性監督檢查。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下達行政指導書,促進平臺規范管理、合規經營。福州市場監管部門應以共治協議等形式,推動訂餐平臺主動參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共同提升網絡餐飲食品安全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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