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在我國締結、以我國城市命名的國際知識產權條約——《視聽表演北京條約》(以下簡稱《北京條約》)生效。當日下午,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版權協會理事長閻曉宏通過網絡直播,講述了《北京條約》的出臺始末。
據悉,《北京條約》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締結,是聯合國專門機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的一項國際版權條約。根據條約生效條款,其在30個成員國批準、加入3個月后生效。
對表演者權利的全面保護
閻曉宏稱,《北京條約》是對表演者權利的全面保護。在表演領域中,著作權法的保護范疇主要包括兩種類型的權利。
一是表演權,即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這是作者的權利;二是表演者權,即表演者(如歌手、演員等)依法享有的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在表演作品時的形象、動作、聲音等一系列表演活動的權利,包括對其表演進行現場直播、錄制、制作音像制品發行,以及通過網絡進行傳播的權利,這是表演者的權利,屬于作品傳播者所享有的鄰接權的一種。
“條約最大亮點是填補了視聽表演領域給予表演者全面保護的國際條約的空白,平衡了創作者、制片人、表演者等各環節的利益關系。”閻曉宏表示。
在回顧《北京條約》產生背景時,閻曉宏談到,世界上第一部保護表演者權利的國際公約是1961年的《羅馬公約》。“當時對表演進行攝錄主要是為了拍攝電影,由于擔心保護電影演員的表演者權會妨礙對影視作品的后續利用并影響影視產業的發展,《羅馬公約》將表演者權主要限定在對表演者聲音的保護范圍內。”
“然而,隨著信息和傳播技術的發展應用,大量的視聽錄制品產生,在知識產權領域,只對聲音有保護而對形象沒有保護,是不平衡和欠缺的。”閻曉宏坦言,傳播技術的發展也使得對視聽錄制品的利用方式日益豐富,很多國家迫切要求盡快制定新的國際條約,以在世界范圍內對利用視聽表演的行為加以規制。
《北京條約》生效是對這類吁求的有力回應。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干事高銳強調,《北京條約》的締結和生效讓國際版權制度取得里程碑式發展。
為優質作品賦能
閻曉宏表示,《北京條約》生效將全面提升國際社會對表演者權利保護的水平,從而充分保障視聽表演者的權利,激發創造熱情,豐富精神文化產品,推動視聽產業健康發展,保護傳統文化和民間文藝,促進文化多樣性發展。
“發展文化產業,需要重新審視作品,挖掘更有價值、更優質的版權作品。不要過多注重作品數量,而要注重作品能產生何種社會效應和市場價值。”閻曉宏強調,只有優質的作品在市場中才有購買者。
閻曉宏認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空間很大,人們對文化產品的需求呈現劇增態勢。文化產品消費占用了很多閑暇時間,文化產業的規模效應不可低估。在此背景下,更需優質作品。
“疫情期間,影視業雖受到一些影響,但文化產品的消費可能比疫情之前還多。比如很多人在家看書、看電影,無非是從書店、電影院轉到了移動終端。”閻曉宏說,“要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礎上,提供最優質的作品,而優質作品的廣泛使用會使相關的各個產業都受益。版權保護不僅帶來文化繁榮,也能帶來財富增長。”
演講中,閻曉宏還談到,版權保護的核心問題不在于區塊鏈等技術的應用,而在于提升作品門檻。“把優秀的作品從汪洋大海中撈出來,并對其進行賦能。好的作品加上好的傳播,才是文化發展最重要的。”
“近幾年的‘劍網’專項行動建立了重點保護作品‘白名單’庫,保護優質的版權。各地知識產權法院對知識產權案件的審判也走在前面。”閻曉宏稱,“對于知識產權保護,已進入創作、使用、保護和管理并行的階段。”(代小佩)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版權聲明| 供稿服務| 友情鏈接
咕嚕網 www.fyuntv.cn 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2008-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備20023378號-15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
聯系我們: 98 28 36 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