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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統籌考慮疫情影響和“五一”假期安排,對于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賴少華)
標簽: 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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