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廣州對中心六區112條城市道路的2512個臨時泊車位恢復收費管理,并實行“先停車、后付費”的新管理模式,通過價格杠桿提升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的使用效率。
在走訪中記者發現,收費較高的重點區域,停放車輛并不多;收費較低的非重點區域,車位基本沒有閑置;還有部分車主尚不清楚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已經恢復收費。
高收費車位“遇冷”
在廣州人民北路的重點區域路段,從黃埔過來的車主陳小姐正在掃碼注冊、支付車費。對于廣州中心城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恢復收費,陳小姐表示認同:“停車收費是合理的,目前的收費方式還可以。”
不同于國內部分城市采取的“預付款”、人工收費等模式,廣州依托“廣州泊車”泊位管理云平臺,對路內停車行為實行“先停車、后付費”,臨時泊位無需預交押金。
恢復收費前,人民北路的路內泊位總是停得滿滿當當,現在僅停放三五輛。幾名車主在聽到停車要收費時選擇了離開。根據收費標準,該路段停車時長1小時內,每30分鐘產生5元停車費,單日連續停放最高限價工作日為328元,非工作日為263元。
離人民北路不遠的盤福大街,是一段非重點區域的停車路段,停車時長1小時以內,每30分鐘產生2元停車費,單日連續停放最高限價為26元。因此這里“一位難求”。
提升車位利用率
“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實行累進加價的階梯式收費標準,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中心六區的停車難問題。”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這一標準下,隨著停車時間的增加,收費標準也將逐步遞增,通過價格經濟杠桿調節,提高道路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轉率。
2017年4月,廣州對中心城區城市道路邊的5295個收費咪表泊位暫停收費,此后又分批次暫停了部分咪表泊位收費。由于長期免費,部分停車位被“僵尸車”長期占據。隨著2018年《廣州市停車場條例》的實施,廣州對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制定了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標準。其中,收費貴的重點區域主要在醫院、政務中心、咨詢中心、交易中心旁,本身停車需求非常大。不同的收費標準,能更好地引導辦事人快辦快走,提高停車位的周轉利用率。同時,通過價格調節資源配置,可以引導市民選擇公共交通出行,達到優化交通出行結構的目的。
但要緩解廣州中心城區“停車難”的問題,依靠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的調節是不夠的。當前,國家關于停車發展策略要求遵循“以配建停車場為主,公共停車場為輔,臨時停車場和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為補充”的原則。解決停車難,根本途徑還是堅持“配建為主,公共為輔”的發展策略,合理規劃建設配建停車場及公共停車場。(鄭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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