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兩點多,加多寶對外發布的一則聲明,讓其與廣藥集團之間的“王老吉”商標糾紛案重回大眾視野。
加多寶表示,當天,公司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商標權糾紛案的一審判決。該一審判決認定六(家)加多寶公司共同侵權,判決六(家)加多寶公司賠償3.17億元。加多寶對此判決結果表示遺憾,并將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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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件涉及的并非是“王老吉”商標權屬問題,而是關于“王老吉”商標侵權賠償多少的問題。廣藥集團方面意欲向加多寶索賠在2010年5月2日后繼續侵權使用“王老吉”商標。
回溯本案件的始末,2014年,廣藥集團向廣東高院起訴時,要求廣東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0億元。之后在2015年1月22日,廣藥集團變更訴訟請求,要求廣東加多寶的賠償金額提高至29.3億元。廣藥集團是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間接控股股東。
2018年7月份,廣東高院作出的一審判決稱,包括廣東加多寶、浙江加多寶等在內六家加多寶公司連帶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等共計14.40億元,當事雙方均不服此判決并提起上訴。
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8)最高法民終1215號民事裁定,認定廣藥集團提供的主要證據在“證據內容與證據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撤銷廣東高院(2014)粵高法民三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發回廣東高院重審,并要求“重新對涉案被訴侵權行為的性質及相關法律責任問題作出全面審查認定”。
目前加多寶方面認為,本次廣東省高院的重審判決與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精神是不相符的,將堅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一財經記者亦向廣藥集團了解對上述判決看法,但截至發稿之際,尚未獲得回應。
十余年前,廣藥集團從加多寶手中收回了王老吉紅罐、紅瓶的生產經營權,并相應成立了王老吉大健康公司。這十余年年里,為了爭奪紅罐王老吉商標以及爭奪涼茶市場,兩大涼茶企業王老吉跟加多寶之間一度鬧得不可開交,之后王老吉勝出,拿下涼茶行業市場份額第一寶座,而加多寶則元氣大傷。如在2018年,與中糧包裝的注資糾紛,以及與地產公司中弘股份的重組糾紛,一度也讓加多寶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如公司產品包裝遭遇斷供、公司資金遭遇銀行、供應商擠兌等。
現如今,整個涼茶行業的熱度已不如從前了。近年來,飲料行業整體趨于成熟、增長滯緩,其中,涼茶市場份額已經連續多年下滑,面臨品類活力不足危機,行業競爭依然激烈,呈現出多元發展趨勢,產品生命周期明顯變短,新品類培育投入大、風險高、見效慢。
而王老吉方面也在培育新的飲料大單品,如推出了“荔小吉”系列、“刺檸吉” 系列產品,試圖與“王老吉”系列聯合打造“吉祥三寶”組合,但成效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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