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抗腫瘤創新藥物的上市進程正在快速推進。
據不完全統計,一季度,有超過30款新藥(包括新適應證,不含生物類似藥、中藥和疫苗)經國家藥監局批準上市;其中,非小細胞肺癌、乳腺癌、前列腺癌等腫瘤適應證居多,涉及CDK4/6、BTK、MET等靶向抑制劑和抗體偶聯藥物(ADC)。
(資料圖片)
另據丁香園數據盤點,2023年1至3月期間,國內共有347款新藥獲批臨床試驗,同比去年第一季度增長近50%。從藥品類型看,抗腫瘤藥物依然是研發最熱門的疾病領域,3月份共有87個在研藥品為抗腫瘤藥物,占比高達60%。
目前,我國創新藥物研發正在經歷從“改良創新”邁向“原始創新”的階段,有哪些相關對策與路徑?
抗腫瘤藥物“靶點扎堆”
國家癌癥中心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每年惡性腫瘤發病約406萬例,患者5年生存率達到40.5%,比10年前提高了近10個百分點。同時,肺癌、肝癌、胃癌、結直腸癌、食管癌是主要的腫瘤死因,約占全部腫瘤死亡病例的69.25%。
“2021年,我國登記的臨床試驗Top10靶點,絕大部分適應證為抗腫瘤,同質化競爭嚴重;這些靶點包括PD-1、VEGF-R、EGF-R、BTK、JAK1等。”哈佛大學醫學院教授吳功雄日前表示,與此同時,中國Top10靶點中50%與全球Top10靶點重合,“基于臨床價值的新藥研發,藥企應提高創新要門檻。”
業內人士告訴第一財經,現階段,國內的抗腫瘤藥物包括小分子靶向藥物、大分子單克隆抗體類藥物和細胞與基因治療。
其中,小分子靶向藥物涉及蛋白酪氨酸激酶劑、蛋白酶等種類,BTK、JAK、CDK4/6等靶點是研發重點;大分子單克隆抗體方面,PD-1/PD-L1、HER2、CD20、VEGF/VEGF-R、EGF-R等靶點則是熱門。
前述業內人士對記者分析稱,2013年,全球首個BTK抑制劑伊布替尼(由強生和艾伯維共同開發)獲批上市,用于復發難治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和套細胞淋巴瘤,2018年進入國家醫保目錄,2022年其全球銷售額也超過了80億美元。全球首個抗腫瘤單抗利妥昔單抗(由羅氏旗下公司開發)于2000年進入中國市場,盡管2013年該藥物中國專利到期,但2022年第一季度國內銷售額仍在3.85億元,“國內獲批的利妥昔單抗生物類似藥有2款(信達生物、復宏漢霖),另有5家國內藥企仍在進行Ⅲ期臨床試驗。”該業內人士稱。
浩悅資本副總裁、創新醫藥組聯席負責人康子圣也告訴記者,當前,藥企投入和追逐的熱門靶點較多,小分子激酶抑制劑是“重災區”,“藥企選擇靶點,也要根據藥企本身所處的發展階段來定。小型生物科技企業可以多做創新性極強的機制和靶點,所謂‘船小好調頭’。規模較大的藥企有時為了快速性和確定性,則可能會傾向做有一些前期驗證的靶點,或者等小型生物科技企業的創新藥有一些進展后,再尋求收購或管線合作。”
康子圣進一步表示,投資人所關注的往往是一個“平衡”,這綜合了藥企所選擇的靶點的創新程度、現有藥物的研發風險、管線的商業化潛力等。
新藥研發仍需“去偽存真”
事實上,目前,部分資本市場看好、估值較高但仍未能有藥物獲批或僅有單個品種獲批的上市藥企并不鮮見。
例如,財聯社此前就報道稱,“科創板上市的亞虹醫藥(688176.SH)連續多年虧損且尚未有有產品上市”“之前類似情況的次新股迪哲醫藥(688192.SH)遭到14.8萬股棄購,上市首日破發”等。藥企應該如何面臨核心產品商業化不確定,營收甚微或者業績巨虧等窘境?
針對部分創新藥研發靶點扎堆現象,健康中國研究中心理事梁嘉琳告訴記者,創新藥企業管線的同質化程度越高,后期在醫保集采中就越容易被同行競價;即便是專利層面的獨家品種,如果沒有顯著的臨床獲益,找不到公立醫院的院外銷售渠道,也要被醫保國談“靈魂砍價”。
梁嘉琳同時表示,要想避免醫保準入的“無序低價”,一方面需要在集采、國談過程中探索全口徑的成本測算(含:創新藥研發及其沉沒成本、新建營銷渠道成本),或者設置基于創新藥價值的“最低保護價”機制。
另一方面,梁嘉琳強調,創新藥行業也不要盲目預期過高的“創新溢價”,從本質上講,醫保基金是參保人權益基金,而不是創新藥扶持基金,不要把醫保當作“搖錢樹”;從創新藥全產業鏈的責任分擔看,“最初一公里”的創新補償,不應該被轉嫁給“最后一公里”的醫保支付。
對于單品種創新藥企,梁嘉琳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創新藥的不可替代性、研發與商業化可持續性、政策法規合規性等指標,對本土創新藥進行風險分級管理,對于高風險等級企業,有關公共機構或行業協會可以發布風險預警,防止各類創新藥投資機構盲目追高、濫定估值,從源頭壓縮創新藥泡沫,并避免創新藥泡沫給產業鏈下游的臨床準入、醫保準入帶來巨大壓力。
除此之外,在策略和路徑上,吳功雄也表示,首先,國家藥監局評審中心2021年7月發布了《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抗腫瘤藥物臨床研發指導原則》,將來,要審評審批層面,會持續對標“標準治療”的要求規范了臨床設計,以此提高研發門檻,“頭對頭試驗”將成為未來臨床試驗的常態。
“其次,數字化工具可以輔助藥物研發,包括覆蓋新藥發現、臨床前研究、臨床試驗、獲批上市、規模生產和藥品銷等環節。比如,藥物發現上,就可以實現基于組學數據/知識圖譜的靶點發現,靶蛋白結構及結合位點預測,藥物設計、篩選優化等。再次,藥物在海外申請上市與海外授權,也是藥企實現創新藥品布局和收益的最優組合。”吳功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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