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償二代”二期實施首年的背景下,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的評估(下稱“SARMRA”)情況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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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銀保監會公布了這一結果。從得分情況來看,70家參與2022年SARMRA現場評估的險企平均得分為77.44分,較之前評估上升1.41分,各類保險公司的平均分均有不同程度提升。
業內人士表示,經過了幾年“償二代”的建設,大部分保險公司目前在風險管理能力建設上均較之前有所進步。不過,銀保監會仍然指出了部分險企在風險管理方面存在簡單照搬監管規定、非標資產穿透管理薄弱等四方面不足。
SARMRA評分整體提升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下稱“SARMRA”)是“中國風險導向的保險償付能力體系(償二代)”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衡量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水平、促進保險公司提升風險管理水平的重要監管工具。由于其評分高低與最低資本計算直接相關,最終將影響償付能力充足率,因此備受行業重視。
銀保監會信息顯示,2022年,其對70家保險公司開展了SARMRA現場評估,其中產險公司27家,壽險公司31家,再保險公司8家,集團公司4家。
事實上,在2016年“償二代”正式實施之時,監管就啟動了SARMRA的首次正式全行業評估。在2018年進行評估之后,時隔三年,2021年SARMRA評估再次重啟,30地銀保監局對43家險企開展了評估。與此相比,今年的SARMRA現場評估范圍大幅擴大。其中,人保集團、太保集團、平安保險集團和中華聯合集團4家集團公司均為首次評估。
從評分結果看,2022年70家險企SARMRA評估平均得分為77.44分,較之前評估上升1.41分。其中80分以上的公司29家,占比41.4%,相較2021年43家險企中僅有5家得到80分以上的比例,41.4%的“優等生”比例顯然高出不少;同時,70分到80分的公司34家,占比48.6%;70分以下的公司7家,占比10%。
根據“償二代”規則,SARMRA評估由9個評估項目組成,分別是風險管理基礎與環境、目標與工具,以及保險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以及流動性風險七大風險管理能力。以上9項評分為細分項目評分,加總得到SARMRA評估總分。
在SARMRA評估中,80分似乎是一個“分水嶺”,盡管銀保監會在本次SARMRA評估情況通報中并未提及評分的最終影響,不過在2021年的通報中,銀保監會表示,在43家險企中,5家80分以上的公司可少計提最低資本18.5億元,會提高償付能力充足率;38家80分以下公司需增提最低資本38.2億元,會降低償付能力充足率。
從行業看,2022年首次評估的保險集團表現最為優秀,其平均分達到80.37分,而產險公司、壽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的平均分分別為74.89分、78.7分、79.73分,較之前評估也均呈現評分上揚趨勢,分別上升2.56分、0.1分和1.11分。而從單體公司來看,評分上升的也占到大多數。除了四家首次評估的保險集團之外,其余66家保險公司中評分上升的為40家,占比60.6%;評分下降的26家,占比39.4%。
銀保監會表示,2022年SARMRA評估結果顯示,保險公司不斷增強風險管理意識,強化風險管理主體責任,在風險管理方面取得持續進步。保險公司普遍搭建了較為完整的風險管理架構,制定了較為全面的風險管理制度;多數公司風險管理工作機制較為合理,風險偏好體系符合自身情況。
事實上,去年的SARMRA評估也是在“償二代”二期正式實施的背景下完成的。在“償二代”二期中,SARMRA評估有了不少升級和變化,例如在評分中原本權重“六四開”的制度健全性評分和遵循有效性評分變為了“五五開”,以此提升風險管理最終效果的重要性;又如引入絕對分及針對不同類型險企的相對分等。
針對新的要求,不少險企在2022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就表示會啟動償付能力風險管理的升級工作,對標新規對公司制度進行全面指定和修訂。
仍存四方面不足
盡管保險行業在2022年SARMRA評估中整體獲得了評分提升,但銀保監會表示,部分保險公司在風險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銀保監會列舉了四大方面的問題:部分公司風險管理制度簡單照搬監管規定,未能結合自身情況“因地制宜”;董事長、總經理對風險管理不夠重視,風控部門人員不足;非標資產穿透管理薄弱,實質性穿透不到位;風險管理系統建設不到位,風險管理工具運用能力不強。
其中,管理人員對風險管理的不夠重視及風險管理制度的照搬照抄模式化在2021年的評估結果中也被提及。一名資深保險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仍然有一些保險機構將“應試”思維放在了風險管理工作上,覺得建立完善的制度和人員配置更多是以滿足合規要求、圍繞評分為出發點,這一方面局限了風險管理的內涵,另一方面也與監管初衷有一定的理解偏差。事實上,在“償二代”監管環境下,相比監管評估結果,保險機構更應從實質上關注風險管理的影響和價值,重點思考如何將風險管理能力轉化為機構競爭優勢。
非標資產的穿透管理在“償二代”下也是一大監管重點方向。今年1月,浙商財險、人保壽險等四家保險公司因為償付能力數據不真實受到了銀保監會的通報,其中多家險企均存在資產穿透不恰當的問題,例如安誠財險存在公募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債權投資計劃2項投資資產未穿透計量風險;又如人保壽險某資管產品不滿足豁免穿透條件,卻在2022年2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列報為“豁免穿透的資產支持計劃”,少計提最低資本2265.02萬元。
根據2021年底發布的“償二代”二期配套文件《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12號: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要求,銀保監會每三年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進行一次現場評估。同時,要求保險公司應當每年開展一次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自評估。銀保監會表示,未來將進一步加強保險業功能監管和穿透式監管,督促保險公司加強體制機制建設,持續推動保險業提升風險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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