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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徐州市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優化房地產營商環境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針對精準實施土地供應、優化工程項目審批、助力企業紓困減負、全面提升住宅品質、支持合理購房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強市場監管服務等7個方面作出了30項具體部署。
其中,在支持合理購房需求方面,支持市民賣舊換新,在市區購置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允許原有一套權屬登記滿1年且不滿上市交易時限的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交易。繼續執行新購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不限制轉讓,土地出讓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優化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政策,取消首房首貸申請條件,凡符合辦理徐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均可申請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組合貸款;擴大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組合貸款業務受理范圍,在淮海經濟區十城互認互貸基礎上,戶籍地為徐州的省內其他城市繳存職工在徐州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申請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組合貸款;放寬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辦理條件,未使用或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均可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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