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2月26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稱,自通知印發之日起,東莞市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3年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區域暫停實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東莞市其他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暫停實行限售政策。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版權聲明| 供稿服務| 友情鏈接
咕嚕網 www.fyuntv.cn 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2008-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備2022009963號-10
聯系我們: 39 60 29 14 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