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印發一年之際,能源領域的標準化提升方案正式出臺。
10月9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能源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提升行動計劃》(下稱《行動計劃》)的通知。《行動計劃》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較為完善、可有力支撐和引領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能源標準體系,能源標準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標準組織體系進一步完善,能源標準與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良好互動,有效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節能降碳、技術創新、產業鏈碳減排。
《行動計劃》還在工作目標中提到了三類具體領域:一是建立完善以光伏、風電為主的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研究建立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標準體系,加快完善新型儲能標準體系;二是制定一批新興技術和產業鏈碳減排相關技術標準,健全相關標準組織體系;三是修訂一批常規能源生產轉化和輸送利用能效相關標準,提升標準要求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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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與環境專委會秘書長王衛權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出臺《行動計劃》,既是為了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中涉及能源領域相關要求,也是為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做好必要的技術支撐,充分發揮“標準”在能源轉型中的引領性作用。
他舉例稱,目前許多省市對新能源配套建設儲能提出了明確的比例、時長要求,由此帶來儲能行業的快速發展,技術不斷進步,技術指標不斷提升,導致原有的標準和規范難以滿足新形勢下的應用需求,尤其是在電源側、電網側及用戶側的儲能應用模式和要求存在較大差異,標準體系的不完善影響了儲能在電力行業中的應用。《行動計劃》的出臺,表明接下來這些漏洞將被逐個堵上,“該修的修、該補的補”。
根據《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要完善綠色發展標準化保障,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研究制定生態碳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標準。實施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提升工程。
《行動計劃》則進一步提出,開展非化石能源標準化、新型電力系統標準體系、新型儲能標準化、氫能標準化、能效標準提升、能源產業鏈碳減排標準等專項行動,涉及風電光伏、水風光綜合能源開發利用、抽水蓄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十余項標準體系。
過去十年間,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突破11億千瓦,比十年前增長了近3倍,占世界可再生能源裝機總量的30%以上。水電、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和在建核電規模穩居世界第一。其中,風電光伏并網裝機合計6.7億千瓦,是2012年的近90倍。
“行業標準制定工作通常需要一兩年的時間和多方配合,因此對于技術和市場發展迅猛的行業而言,標準化工作往往帶有一定的滯后性。這就要求,相關機構要依據先進技術水平和系統發展要求及時作出布局和調整,與時俱進。通過標準引導行業健康發展,避免出現魚龍混雜,劣幣驅逐良幣等行業亂象。”王衛權說。
此外,《行動計劃》還提出,要加強與國家標準、團體標準的銜接協調,推動形成國標、行標、團標有機銜接的新型標準體系。深化能源領域標準國際合作,拓寬標準國際化渠道,提高與國際相關標準體系的對接與兼容度,推動重點標準走出去,提升標準國際化水平。
王衛權表示,我國能源領域的一些國標是由國際標準轉化而來,但是反之能將國標轉化為國際標準的卻較少,我國能源電力領域的國際標準化水平與發達國家存在著較大的差距。與傳統能源相比較而言,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和技術均居世界前列,具備一定的優勢。因此,此時要做好自身標準建設,提升能源領域國際標準制定的話語權。
而在能源標準方面,《行動計劃》提出: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
中國標準化專家委員會委員馬德軍曾在去年發表題為《未來中國標準化工作應從數量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文章,他表示經過這些年的發展,整個標準化的實踐是有模式可循的。他認為,“當前階段很多領域的標準化工作都經歷了跟跑、并跑到領跑3個階段。在現階段,應避免只關注標準的數量而忽視標準的質量。未來標準化工作應從數量型標準化向質量效益型標準化轉變,聚焦標準化能為標準的利益相關方帶來多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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