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特變電工(600089.SH)發布公告稱,其子公司新特能源與晶科能源(688223.SH)簽署八年期長單銷售合同。
根據協議,晶科能源將于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間向新特能源公司采購原生多晶硅33.6萬噸。期間,多晶硅的實際銷售價格參考當期市場價格協商定價,以月度《合同執行確認單》為準。
據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最新(8月24日)公布的國內單晶致密料成交均價30.38 萬元/噸(含稅)測算,預計本次特變電工與晶科能源簽訂的銷售長單金額約為903.33億元。
【資料圖】
作為賣方的特變電工在公告中指出,“本協議的實施,有利于促進該公司多晶硅產品的穩定銷售,對公司生產經營具有積極影響。”
而買方公司晶科能源則表示,“本次長單采購合同的簽訂有利于保障公司多晶硅的長期穩定供應,符合公司未來發展戰略規劃。”
實際上,近年來,光伏上游硅料企業與下游企業簽訂長單銷售合同的現象較為普遍。
“由于硅料的供不應求,下游硅片企業會選擇與硅料企業商議進行長單采銷合作,目的是保障自身的生產及運營安排。”一位新能源行業分析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6月中旬,硅料企業通威股份(600438.SH)發布公告稱,青海高景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青海高景”)與公司簽訂多晶硅長單銷售合同,預計銷售總額超509億元。3月,隆基綠能(601012.SH)與通威股份簽訂了總金額超440億元的硅料長單。
一家組件廠商高管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由于光伏組件廠商天然同時具備前端的原材料是現貨、后端針對客戶是期貨的屬性,所以可以看到很多組件廠商簽了六到九個月的長單提前把量定下來。”
值得一提的是,簽訂長單銷售合同雖為眼下比較常見的合作形式,但也有利有弊。一方面,長單銷售合同對供貨量、定價原則、違約責任、定金等均作出了明確約定。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履約風險。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果遇到政策、市場、環境等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政策面上,相關領導部門積極呼吁光伏企業間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希望通過簽訂長單保障供應,來解決當下國內光伏產業面臨一些結構性問題。
8月2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光伏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的通知。該《通知》提出,應加強系統對接,深化全鏈合作。具體表現在,鼓勵硅料與硅片企業,硅片與電池、組件及逆變器、光伏玻璃等企業,組件制造與發電投資、電站建設企業深度合作,支持企業通過戰略聯盟、簽訂長單、技術合作、互相參股等方式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引導上下游明確量價、保障供應、穩定預期。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版權聲明| 供稿服務| 友情鏈接
咕嚕網 www.fyuntv.cn 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2008-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備2022009963號-10
聯系我們: 39 60 29 14 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