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系統重要性銀行之后,我國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名單也已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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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近日下發《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我國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D-SII)的評估范圍、方法流程和門檻標準,這成為下一步確定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名單的指導和依據。
業內分析人士普遍預計,按照目前征求意見稿所確定的評估方法,預計主要上市險企或上市保險公司所屬集團將被納入其中,而未來監管將對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進行更為嚴格的差異化監管,疊加“償二代”二期下更強的資本約束,主要上市保險公司資本壓力將加大。
四大維度12項評估
什么是系統重要性?征求意見稿中給出了定義:“指金融機構因規模較大、結構和業務復雜度較高、與其他金融機構關聯性較強,在金融體系中提供難以替代的關鍵服務,一旦發生重大風險事件而無法持續經營,可能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產生不利影響的程度。”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后,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常常被形容為“大而不能倒”。
數據顯示,2021年末,我國保險業資產規模達到24.9萬億元,占金融業總資產的6.5%,是僅次于銀行業的第二大金融行業,同時也是全球第二大保險市場;保險業行業集中度(用前四位保險集團保費收入行業占比衡量)達到52%,高于我國銀行業,也高于歐美保險業。此外,我國部分大型保險集團復雜性高、跨業經營特征顯著,“承保業務”和“投資業務”雙輪驅動,與金融體系的關聯度較高。
“近年來我國保險業發展速度很快,部分大型保險公司已經具備了‘大而不能倒’的風險特點。而且大型保險集團混業經營的趨勢明顯,除了保險主業之外,還會涉及銀行、基金、證券等各種金融子行業,保險主業、險資投資等與金融業其他細分行業的業務關聯也在增加。一旦這些險企遭遇經營風險,對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定和實體經濟都會造成一定影響。”一名保險業資深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在此背景下,明確我國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的評估方法、評估流程和門檻標準,將主要保險公司納入宏觀審慎管理和金融業綜合統計,顯得刻不容緩。
征求意見稿明確,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的評估范圍為我國資產規模排名前10位的保險集團公司、人身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以及曾于上一年度被評為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的機構。在評估范圍的基礎上,征求意見稿設計了規模、關聯度、資產變現和可替代性四個維度計12項二級評估指標,四個維度權重分別為20%、30%、30%和20%。
其中,規模的二級指標包括總資產和總收入兩項,權重均為10%;關聯度的二級指標包括金融機構間資產、金融機構間負債、受第三方委托管理的資產和非保險附屬機構資產四項,權重均為7.5%;資產變現的二級指標包括短期融資、第三層次資產和資金運用復雜性,權重均為10%;可替代性的二級指標包括分支機構數量與投保人數量、賠付金額和特定業務保費收入,權重均為6.7%。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每年向參評保險公司收集評估指標數據,計算各家保險公司加權平均分數(總分10000分),1000分以上的保險公司將被認定為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對1000分以下的保險公司,可使用監管判斷決定是否認定為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
預計主要上市險企均將納入
事實上,早在2018年,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就聯合發布《關于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在此背景下,2020年央行會同銀保監會出臺了《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并于2021年認定了19家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
根據目前的征求意見稿,此次保險版系統重要性機構可能會有哪些險企入圍?業內分析師普遍預計,至少主要上市險企或主要上市險企所屬保險集團將被納入其中。
國泰君安按照2021年期末總資產來排名,預計首次參與評估的10家保險公司包括中國平安集團、國壽集團、太保集團、人保集團、泰康集團等。
開源證券進一步計算稱,以2021年總資產前10的保險(集團)公司為預選范圍,計算得出一級指標“規模”的得分分別為:中國人壽保險集團545分、中國平安保險集團507分、中國人民保險集團216分、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208分。由于規模一項指標在整個評估體系中的權重僅為20%,如果據此比例計算,開源證券預計,上述保險集團總加權得分有望超過1000分,將被納入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
在上市保險集團中,早在2013年,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公布了首批進入“全球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G-SII)名單,全球共有9家保險公司入圍,其中中國平安集團就成為發展中國家及新興保險市場中唯一入選的保險機構。
而在國內,事實上,2016年,原保監會曾就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的監管規則公開征求過意見。當年,原保監會還在官網發布《中國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評定數據收集工作的通知》,并直接點名16家保險機構,要求其按照規定報送有關數據,參加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的評定工作。這16家保險機構既包括幾家大型上市保險集團,也包括泰康人壽、陽光保險集團、華泰保險集團等非上市保險集團或企業。
此次征求意見稿顯示,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的評估將每年開展一次。參評保險公司于每年6月底之前填寫并提交上一會計年度數據。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初步名單、相應保險公司的系統重要性得分、監管判斷建議及依據于每年8月底之前提交金融委審議。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最終名單經金融委審定后,由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
系統重要性險企將面臨更嚴監管
一旦被納入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名單中,對于險企來說意味著什么?
業內人士預計,要防范“大而不能倒”風險,就意味著被納入名單中的大型險企往往將面臨著更嚴格的差異化監管。
根據上述《指導意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將面對一系列特別監管要求,這不僅包括附加的監管指標,還包括更嚴格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方面的要求。例如,人民銀行可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在最低資本要求、儲備資本和逆周期資本要求之外,針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提出附加資本要求和杠桿率要求。根據行業發展特點,也可提出流動性、大額風險暴露等其他附加監管要求,報金融委審議通過后施行。
另外,在監管措施方面,銀保監會、證監會可依法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實施日常微觀審慎監管。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定期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評估和壓力測試,并根據壓力測試結果視情況對其提出額外的監管要求或采取相應監管措施。
國泰君安表示,參考《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預計未來監管將對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進行更為嚴格的資本監管,疊加“償二代”二期下更強的資本約束,主要上市保險公司資本壓力將加大,預計保險公司將結合建立資本內生積累能力以及發行資本補充債等外部融資手段,來滿足資本監管要求。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被納入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從另一方面來說也可加強品牌效應。當年中國平安被納入“全球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名單時,原保監會就表示,中國保險機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唯一代表入選G-SII,是我國保險業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治理、維護全球金融穩定的重大舉措,體現了國際社會對我國經濟金融改革與發展成就的充分肯定,也是對我國保險業在國際保險市場上影響和地位的認可。
開源證券分析稱,在承擔更多風險防范責任的同時,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或進一步強化頭部險企品牌效應,加強消費者對其品牌的信任感,有望助力負債端產品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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