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0月青島市道路救助基金新模式運營以來,截至今年11月27日,共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傷亡人員2204人,墊付搶救費、喪葬費等費用超1億元,救助人數和墊付資金數量實現歷史性突破,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救助基金青島模式 政府牽頭國企擔當
(相關資料圖)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市政府推出的一項新型的社會保障制度,旨在保證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不能得到及時救助時,可以通過救助基金獲得及時搶救或者適當補償,減少因交通事故未得到及時救助而造成的受害人死亡、殘疾及病程延長。
2020年,青島市財政局會同市公安局等部門修訂出臺了《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按照辦法規定,當年10月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確定中路保險公司作為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機構,進一步提高了基金的運轉效率和救助效能,推動我市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扶危濟困救難救急 專業團隊提升成效
兩年來,中路保險救助基金團隊以“扶危濟困 救難救急”為宗旨,高效協同市財政局、市公安局、青島銀保監局、市中級法院等道路救助基金聯席成員單位,推動警、醫、保聯動,發揮風險管理專長,運用自身網點和工作優勢全面開展救助基金日常管理。
為打造“數據跑人不跑”的便捷模式,中路保險自主設計并實施應用“道路救助基金管理系統”,該系統榮獲國家版權局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同步開發網絡、微信等智能報案通道,通過線上審批、集中扁平化管理,大大提升了救助效率,申請手續齊全的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救助。在全市12個交警大隊事故科設置道路交通救助服務站,方便市民面對面咨詢溝通。
“先搶救 后付費”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2022年3月,平度高某在小區發生車禍,傷情嚴重,醫療費用對其家庭來說是一筆巨額支出。平度交警大隊民警了解情況后,及時通知救助基金團隊,經過加急處理,救助基金10萬元款項在第一時間打到了救治醫院賬戶,挽救了受害人的生命,也大大緩解了受害人家庭的經濟壓力。
2022年9月,青島開發區宋某駕駛小轎車行駛時意外發生交通事故受傷,青島開發區交警大隊民警了解情況后,通知救助基金團隊,為她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救助基金團隊審核后,按照規定為宋某墊付了救助基金10萬元,使宋某得到及時救治。
“先搶救 后付費”的模式,由醫療機構先行救治,救助基金團隊按照規定統算后,將救治基金墊付給醫療機構,交通事故傷員的致殘率致死率、交通事故因傷致貧率均有所下降,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實現了政府牽頭、國企擔當和群眾受益的“三方共贏”。
貫徹落實二十大精神 踐行作風能力提升
青島市財政局行政政法處工作人員表示,市財政部門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堅持自信自立、堅持守正創新、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系統觀念、堅持胸懷天下,立足財政職能職責,充分發揮道路交通救助基金使用效益,讓更多的困難群眾受益。
中路保險道路救助基金項目負責人表示,作為青島市道路救助基金運營機構,救助基金團隊將以二十大精神為指引,不斷提升作風能力建設,深入加強與財政、交警等道路救助基金聯席部門的聯動合作,進一步優化服務體系,提升服務效能,挽救群眾生命、扶危濟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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