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度應屆高校畢業生萬元就業獎勵申報發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標志著南寧市萬元就業獎勵申報工作全面啟動,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在達到一定的留邕工作時長等要求后申報獎勵。
《通知》明確,2022年內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生、本科生、研究生、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2022年內取得國(境)外學士以上(含學士)層次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的留學回國畢業生,自2022年6月9日起,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就業獎勵:所就業的企業在南寧市重點開發區(高新區、經開區、東盟經開區、五象新區)、東部產業新城登記注冊,并且該企業的統計關系、納稅關系納入以上轄區管理;與就業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在該企業依法參加南寧市(或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連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3個月(含)以上;申報時仍在該企業就業;未享受過南寧市產業領域急需緊缺青年人才生活補助;相關學歷學位經國家教育部認證。
據介紹,從2022年6月起至2023年7月,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南寧市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最長10個月、最高10000元的專項就業獎勵。高校畢業生可于2023年10月31日前登錄“南寧智慧人社”APP、“南寧人社”微信公眾號、“南寧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等,填寫申報信息,上傳勞動合同、畢業證等申報材料進行申報;線下則可持申報材料到南寧市人社服務大廳或南寧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申報。
高校畢業生就業企業所在地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初審,經初審、復核、公示等程序后,獎勵資金將撥付至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2023年7月31日后未享受滿10個月獎勵的,不再繼續發放獎勵。已享受過本獎勵的畢業生,與就業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再次就業的,不再享受本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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